长春大学建国初期1949年10月,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,从东北地区工业基础雄厚、各项生产建设恢复与发展速度快的实际出发,根据党中央关于发展新型教育事业的指示精神、决定创建培养新型工业经济管理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,以适应东北地区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和支援全国的需要
并着手筹备工作;选择校址、调配干部、招聘教师、组织招生等;该部决定暂由部属“吉林工科高级职业学校”腾出部分校舍作新校筹备基地,并委托该校校长黄明同志兼理新校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;12月,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部长王鹤寿同志,正式呈请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备案,成立高等专科学校
该文称:“为了加强经济核算与统计工作,我部决定设立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,校址设于长春……

该校设专门部和高职部
” 1950年2月28日,以暂定为“吉林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”的校名,师生在吉林工科高级职业学校平房校舍临时开学上课;7月19日,经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批准,校名定为“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”,正式挂牌独立办学
1951年6月,东北人民政府决定,学校更名为“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”
1952年10月,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按中央教育部统一高等学校名称的通知,决定学校校名更为“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”
1953年1月,由于中央国家机关调整,学校的隶属关系改由中央重工业部领导,服务的覆盖面由面向东北地区扩大到面向全国
1954年7月,根据中央高教部提出的高等财经院校要适当集中的精神,中央重工业部决定将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,由高等专科层次调整为中等专业层次,在校的大专班学生转入东北财经学院学习,部分教师干部调整到北京钢铁学院、东北工学院等单位工作;8月,中央重工业部教育司副司长黄明,专程到校宣布了中央重工业部的调整决定
李清泉、张琳等调离学校,另行分配工作
至此,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,结束了自己的历史途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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