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大学探索前进1954年秋,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调整后,校名改为“长春工业计划经济学校”
1958年7月,根据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精神,中央冶金工业部决定,将长春工业计划经济学校下放给吉林省领导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由省冶金工业局接管和领导学校,至此长春工业计划经济学校结束了四年的历史途程;8月,中共吉林省委、省政府,为适应钢铁冶金工业发展的需要,决定学校升格,校名定为“长春冶金专科学校”隶属省冶金工业局领导;设大专部、中专部两个层次;由单一的经济管理专业,改为以冶金应用技术专业为主体的多学科并举,学校工作由原领导班子代理;同月,省冶金工业局决定,吉林省有色干部学校停办,该校的“矿山机电”、“电气装备”两个专业在职干部学员116人及教职工64人并入长春冶金专科学校
1959年5月,根据省教育会议的精神,省冶金局、省教育厅联合决定,停办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,由各地区和企业自办的“通化工学院”、“吉林钢铁学院”、“吉林冶金学院”等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在校生共110人,并入长春冶金专科学校的有关专业学习

1960年5月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长春冶金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院,校名定为“吉林矿冶学院”
1962年5月,中共吉林省委决定调整高等学校,按照省委制定的《高等学校调整方案》,吉林矿冶学院本科各专业与吉林理工学院本科各专业合并成立“吉林工学院”,以宽平大路的吉林理工学院为校址两所学院的附设中专各专业,合并成立“吉林省工业学校,以卫星路的吉林矿冶学院为校址;6月,吉林矿冶学院、吉林理工学院两院主要负责人,根据省委的决定精神,协商讨论学校调整工作,并开始实施;同月,根据中共吉林省委、省人民政府的决定,由吉林矿冶学院、吉林理工学院两校的中专部,合并成立“吉林省工业学校”,隶属吉林省重工业厅领导
1965年2月,省教育厅根据省委逐步推行半工半读的规划,决定在吉林省工业学校进行由全日制改为半工半读的试点,同时还决定将吉林省重工业职业学校,在校生71人转入吉林省工业学校学习;7月,根据毛泽东同志关于学生负担过重,要精简课时的指示精神,经学校反复研究讨论,将理论课教学时数由3600学时,压缩到2400学时,砍掉了三分之一;同月,省重工业厅党组决定,将省重工业干部学校的党组织,划入吉林省工业学校党委统一领导;同月,省重工业厅还决定,将吉林省工业学校的实习工厂,改为长春第三机床厂,由事业编制改为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,由吉林省工业学校和省机床总厂双重领导,以学校为主;9月,省重工业厅、省劳动厅联合决定,将吉林省工业学校铸造专业的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,连同实验实习教学仪器设备,全部移交给省劳动厅技工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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