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施背景

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施背景根据规划,“十一五”期间,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,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、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

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,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,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%,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%

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将加强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(国发35号)精神,2006年11月3日,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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