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历程

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历程自中国实施学位制度以来,先后四次颁布实施学科专业目录,1983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、试行《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(试行草案)》,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实行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,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

这三次颁布实施的学科目录,针对的是学术性硕士、博士学位

自 1991年开始招生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,一直没有单独的专业学位目录

2011年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、《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》作为专业学位授权审核、学位授予、人才培养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的依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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